一、选拔标准与程序
按照厦门大学研究生院的工作安排,2016年12月19日-12月29日为2017年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的考核阶段。选拔对象为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
1、拟申请硕博连读的研究生须填写《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申请书》中的有关个人基本信息,经招生专业的两名专家(其中一名为博士生导师)推荐,在2016年12月18日之前提交海发院申请硕博连读资格认定;
2、由海发院分管研究生教育院领导担任考核小组组长,海洋事务专业博士生导师为委员,组成考核小组(5人及以上),负责对硕博连读研究生进行考核。
3、考核结束后,海发院将考核合格的研究生名单与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审核,由研究生院确定获得硕博连读博士入学复试资格的研究生名单并公示。
二、考核内容
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主要考核申请人的思想政治品德(包括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或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业务能力、科研潜能、外语能力与综合素质。
三、考核方式与要求
海发院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申请人用英语作自我介绍(5分钟);
2、申请人以PPt的形式作关于硕博连读的汇报,内容应包括:目前从事的科研进展情况、硕博连读目的及攻读博士期间的学习与科研规划、设想等(15分钟);
3、回答考核小组老师的提问(10分钟);
4、考核小组从专业知识(40分)、外语水平(30分)、综合素质(30分)三个方面进行现场评分,最后汇总平均成绩即为考核成绩;
5、考核小组组长根据申请人表现及考核成绩填写本考核小组的考核评语意见。
四、其他事项
1、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须与公开招考考生一起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在硕博连读考生和公开招考考生之间,按复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取得我校博士入学资格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应按照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学制与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一致;
3、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做硕士学位论文,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
4、硕博连读研究生获得博士入学复试资格后,学院(研究院)不再受理其硕士学位申请;
5、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正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前,如申请放弃硕博连读资格,须报博士招生学院(研究院)和研究生院批准后,方能继续完成硕士学历教育。
6. 未被录取的硕博连读申请人可继续完成硕士学历教育;已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若因各种原因无法完成学业,可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
五、未尽事宜,以学校研究生院《 厦门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办法》( (2014)厦大研16号 )、《关于做好2017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考核工作的通知》为准。
厦门大学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