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发院2022年继续在0707J3海洋事务(理学,归属海洋科学一级学科)、1204J3海洋事务(管理学,归属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两个专业采用申请考核选拔方式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两个专业归属不同一级学科,培养方案和授予学位类别不同,且报名后无法更改,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考生需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寄送报名材料,申请材料审查通过后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信。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具有较好的学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在某一领域或某些方面有特殊学术专长,或重要学术成果。
5.英语能力达到以下水平,并至少提供以下一种英语水平能力证书:国家英语四级425分以上;PETS-5 (WSK)60以上(35岁以下);职称英语60分以上(35岁以上);托福80分以上;雅思6分以上。
二、报名要求
凡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按照要求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分两个步骤进行:第一,网上报名及网上支付报考费;第二,向报考院系寄(送)相关报名材料。以上两个步骤缺一不可,否则报名无效,责任考生自负。
1.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
(1)2021年12月1日-2020年12月17日。具体的报名要求、流程届时请查阅我校考试中心的相关通知。
考试中心网站:https://kszx.xmu.edu.cn
(2)报考费每人160元,报考费一经缴纳,均不办理退还。
2.寄(送)报考材料:
网上报名及缴费完成后,考生须于2021年12月24日前提交以下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厦门大学2022年攻读博士(含港澳台)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须在报名登记表末页“考生自述”和“政策告知栏”栏落款处亲笔签名确认(两处均需签名),并用铅笔在报名登记表首页右上角注明拟报考主导师姓名;
(3)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只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4)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5)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或学历的考生,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如尚在办理中,最迟须在参加考核时提交);
(6)加盖本校研究生院(处)培养办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7)身份证复印件;
(8)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
(9)符合我院报考条件要求的英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10)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位论文摘要和对论文特色的自我评述(800字以内),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和硕士期间的研究工作简介(800字以内);
(11)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2000 字左右);
(12)具有代表性的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13)本人所有参与署名的已公开发表(含已正式接收待发表)的学术论文原文及其查重检测报告,中文文章须提交中国知网(http://check.cnki.net)查重报告全文(需提交“全文对照版”,知网查重可联系各高校图书馆或其他第三方办理),英文文章须提交Turnitin(http://www.turnitin.com.cn)查重报告全文,论文原文和查重报告请全文双面打印并在每份查重报告首页签署姓名、报名号和日期,重复比率较高(单篇重复率超过3%的)的部分或对重查结果有需要说明情况的,请用黑色签字笔在查重报告相应的位置进行说明并签名。
(2)上述第3-12项材料依序装订成本(左侧两根订书钉装订,无需封面);
(3)上述第13项学术论文原文及其查重检查报告另外单独装订成本(左侧两根订书钉装订,封面请用表格列出发表论文名称、期刊名、发表日期、作者、重查比率等信息);
(4)报考材料请通过中国邮政EMS或顺丰快递寄达我院(请勿使用其他快递,地址:福建省厦门市厦门大学翔安校区环境与生态学院A208,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592-2189829),逾期视为放弃报考资格,不再受理。
三、报考资格审核
1.学院收到考生的申请材料后,将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符合报考条件和要求的考生材料方可提交学院材料审查组专家审核。不符合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
2.学院材料审查组负责对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所体现的专业基础、学术背景、科研经历及成果、专家推荐情况、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等,进行认真评审并给出成绩。学院根据评审成绩,原则上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入围考核名单报学校招生办审核并在学院网站公示。该评审成绩仅作为进入复试的依据,不记入最终考核成绩,不作为最终录取依据。考生提供的公开发表的论文和学术成果,经鉴定为抄袭或严重学术不端者不予通过审核。
3.参加复试考核时,考生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接受核查: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携学生证,在国(境)外留学人员必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硕士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蓝色公章)、身份证原件、英语水平证书原件;
(4)专家推荐信原件(初审已提交原件者免交);
(5)体检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可在复试考核时或拟录取后提交)。
备注: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情况审查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凡未进行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四、复试考核
1.202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考核将安排在3月初至4月初。考核方式以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已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复试考核,与申请考核制考生持同一考核标准公平竞争。如遇疫情特殊情况,将调整为线上考核,笔试测试内容将通过面试环节进行考核。
2.各专业复试内容:
(1)专业知识及专业英语:考核方式笔试。专业知识主要考察专业相关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及其灵活运用能力,不指定参考书或考试范围。专业英语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英语能力。满分 100 分,占总成绩 40% 。
(2)综合素质和科研能力:考核方式面试。考生以PPT介绍个人基本情况、求学动机、科研经历、研究计划等,以考核评价其:a)分析问题、逻辑思维和独立思考等能力;b)对所学专业和已开展的科研工作的理解、认识以及取得的成果等;c)对拟从事的博士科研工作的计划和思考,以及未来在相关方向上的发展潜力等。考生成绩为所有专家打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成绩,满分 100 分,占总成绩60% 。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考核成绩以“合格”、“不合格”记录。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1.坚持贯彻公平公正、择优选拔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考核成绩和招生计划,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后,报学校招生办审核同意后在学院网站公示。最终录取名单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通过为准。
2.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笔试、面试或考核成绩不及格者;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情况考核不合格者;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情况单位审查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论文抄袭或学术不端者。
3.学校设立专项基金实施“南强优秀博士生培育计划”,支持优秀博士生潜心科研。从2022级开始,入选“南强优博计划”的博士生除享受其他博士生同等奖助学金待遇外,在学校规定学制年限内每学年可额外获得学校专项资助,具体标准:中期考核前1.5万/学年,通过中期考核后2万/学年,总资助期不超过5年,中期考核不通过则停止资助。选拔条件和程序按学院另行公布的细则执行。
4.考生如报考了几所学校且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必须在2022年5月20日前作出取舍并告知我院相关情况。否则,若发现考生被重复录取,我校将取消该考生的录取资格。录取为非定向类别的非应届(含应届在职)考生必须在2022年6月10日前将辞职证明(或无工作证明)和人事档案按要求提交给我院,逾期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
5.学历学位认证:考生(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生除外)在确定被我校拟录取后,需要将本人最高学位(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在线验证码(或报告编号)上传到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具体时间关注招办网页和院系的通知。具体操作方法如下: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籍查询”在线申请学籍验证,下载本人的硕士学籍认证报告);非应届考生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http://www.chinadegrees.cn ,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下载本人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或提供硕士学历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进入“学历查询”在线申请学历验证,下载本人的硕士学历认证报告);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本科学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下载本人的本科学位认证报告)。
注:(1)如果以上电子认证不成功,请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书面学位(学历)认证;(2)考生务必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含复试、考核)和录取资格。其它审查材料请关注招生办公室和各学院网站通知。
六、监督与保障
1.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592-2186219。
2.实行校院两级巡视督查制度。校院巡视组共同负责各院博士生招录考核巡视督查工作。学院巡视督查联系电话:0592-2189829。
七、联系方式
1.环境与生态学院/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 0592-2189829 传真: 0592-2186558
地址:厦门市翔安区厦门大学翔安校区环境与生态学院
2.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2- 2188888 传真: 0592-2180256
3.厦门大学考试中心
联系电话:0592-2184166 传真:0592-2184117
八、本办法由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厦门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厦门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工作指导意见》为准。
厦门大学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
2021年 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