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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时间:2017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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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坚持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及潜力的人才的原则;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
提高认识,服从大局,加强宣传,重视做好专业学位硕士(双证)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推动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的模式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模式转变。
 
二、组织管理
成立研究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研究院的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由环境与生态学院成立的研究生复试巡视组负责本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阶段的巡视工作。研究院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海发院院长任组长;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对每位考生的复试考核。
 
三、复试
1、复试的实施细则和基本分数线划定
根据厦门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在不低于学校各学科复试基本分数线(单科和总分都不能低)原则下进一步确定专业复试分数线。2017年海发院海洋事务硕士复试比例为11.5
2、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海发院接受检查:
1)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 2017年硕士研究生政治表现情况审查表》(该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http://zs.xmu.edu.cn 下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携学生证)及复印件;
3)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 / 蓝色公章);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准考证(遗失者可免交);
6)一张近期 1 寸免冠彩照,用于体检;
7)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
8)体检表(须在厦门大学医院体检,可在复试后补交);
9)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英语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 6 门及以上本科专业课程成绩证明。
注意:
1)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政审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暂时由自己保管,则由居住地居委会盖章。
3、复试实施办法
专业名称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
复试内容 (总分100)
复试方式
备注
海洋事务
40%
综合考试
笔试(30%
复试均不指定参考书目
英语
笔试(20%
面试
面试(50%
1)已参加过复试的推免生可予免试。
2)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
 
4、复试体检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在复试期间参加体检。保留录取资格生不管是否已经体检,都必须参加此次体检。
 
四、录取
1、本专业按照考生录取总成绩排名,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复试总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
初试总成绩=英语+政治+专业课1×2/3+专业课2(总分450分)
复试总成绩=综合考试+英语+面试 (总分100分)
录取总成绩=百分制的初试总成绩×60%+百分制的复试总成绩×40%(总分100分)
备注:
1)复试总成绩中,综合考试30分,英语20分,面试50分;
2) 根据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六、奖学金
详见《厦门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复试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考生到本研究院报到,联系具体复试事宜并接受资格审查。
2017316 星期四
1400-1630
复试报到
厦大翔安校区环生楼A131
2017317 星期五
900-1100
综合考试
厦大翔安校区环生楼B206
1115-1215
英语
厦大翔安校区环生楼B206
1400-1700
面试
厦大翔安校区环生楼B206
 
八、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厦门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
 
厦门大学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招生领导小组
2017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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